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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安造价员培训学校教你新增无形资产价值确定

来源:西安筑人教育 发布时间:2013/10/8 10:02:00

西安造价员培训学校资讯:

 1、无形资产的计价原则:

  (1)投资者按无形资产作为资本金或者合作条件投入时,按评估确认或合同协议约定的金额计价;
  (2)购入的无形资产,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计价;
  (3)企业自创并依法申请取得的,按开发过程中的实际支出计价;
  (4)企业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,按照发票账单所载金额或者同类无形资产市场价作价;
  (5)无形资产计价入账后,应在其有效使用期内分期摊销,即企业为无形资产支出的费用应在无形资   产的有效期内得到及时补偿。


  2、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:

  (1)专利权的计价。专利权分为自创和外购两类。自创专利权的价值为开发过程中的实际支出,主要包括专利的研制成本和交易成本。研制成本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,直接成本是指研制过程中直接投入发生的费用(主要包括材料费用、工资费用、专用设备费、资料费、咨询鉴定费、协作费、培训费和差旅费等);间接成本是指与研制开发有关的费用(主要包括管理费、非专用设备折旧费、应分摊的公共费用及能源费用)。交易成本是指在交易过程中的费用支出(主要包括技术服务费、交易过程中的差旅费及管理费、手续费、税金)。由于专利权是具有独占性并能带来超额利润的生产要素,因此,专利权转让价格不按成本估价,而是按照其所能带来的超额收益计价。
  (2)非专利技术的计价。非专利技术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,使用价值是非专利技术本身应具有的,非专利技术的价值在于非专利技术的使用所能产生的超额获利能力,应在研究分析其直接和间接的获利能力的基础上,准确计算出其价值。如果非专利技术是自创的,一般不作为无形资产入账,自创过程中发生的费用,按当期费用处理。对于外购非专利技术,应由法定评估机构确认后再进行估价,其方法往往通过能产生的收益采用收益法进行估价。
  (3)商标权的计价。如果商标仅是自创的,一般不作为无形资产入账,而将商标设计、制作、注册、广告宣传等发生的费用直接作为销售费用计入当期损益。只有当企业购入或转让商标时,才需要对商标权计价。商标权的计价一般根据被许可方新增的收益确定。
  (4)土地使用权的计价。根据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计价。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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